运河沿岸乡土墓葬出土的随葬器物主要有四类:陶瓷罐,装饰品,铜钱,带有文字的砖瓦。各类随葬品在不同墓地、不同墓葬里的情况不同。
运河沿岸的乡土墓葬体现出共同的葬俗,即在墓主人的头端放置一罐,一般放在棺外。作为随葬品的罐,质地有陶、釉陶、瓷三类。陶器皆为泥质灰陶。釉陶器可以分为黑釉、酱釉两类。瓷器有黑、白两种。把这个极简的器物分类回归到各个墓地,或许能够寻找出其中存在的某种规律。
运河沿岸明清墓罐出土情况
(多在提取人骨后,清理棺外填土时发现)
从一般意义上来说,明清时期的陶器、釉陶器、瓷器,是同时存在的三类器物,这三类之间不存在演变发展关系。天津南北运河墓地的三类器物同样不会存在演变发展关系。也就是说,在对出土器物作类型学研究时,不应把这三类器物排在一起。
墓葬出土的陶器、釉陶器和瓷器,每一件都含有自己所特有的年代信息,据此可以研究墓葬的相对年代关系。然而实际情况往往并不这么简单,早年的物件能够流传下来,老物件有可能干扰相对年代的推断。每一件还含有地域信息,据此可以研究随葬器物的产地来源。墓葬的随葬品都是商品,商品的产地能否作为墓主人的来源地的指示物,还要经过一番论证。
在明清商品经济社会里,天津当地居民能否用不同时期的商品作为随葬品,以表达出每个家族所保持的文化传统,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。另外,外地来津的居民是否有入乡随俗、从俗从众的做法,也要考虑进来。
运河沿岸明清墓出土不同类型的罐
运河沿岸的乡土墓葬里,出土了各种质地和种类的人体装饰。人体装饰是考古学上的说法,也就是老百姓说的首饰。如果咬文嚼字的话,首饰这个词在古代专指头上的装饰物。考古学和民族学资料表明,人体装饰最初是性别、族群和身份、等级的象征符号,后来增加了审美的功能。明清墓葬里出土的女性装饰品主要有发簪、手镯、戒指,女性装饰品的数量、质地、种类都多,男性装饰品只发现了一些帽饰和戒指。
运河沿岸明清墓出土部分人体装饰
现下田野考古工作还没有结束,然而有意义的现象已经把问题提出来了。南运河边发现的由十几座墓葬组成的父系家族墓地,几乎不见随葬的陶瓷罐,却在多数墓葬里发现了人体装饰品。北运河边发现的由三十几座墓葬组成的父系家族墓地,多见随葬的陶瓷罐,而罕见人体装制品。
陶瓷罐和装饰品都是社会文化的物质表象,前者代表了传统,后者代表了时尚。这样,南运河家族墓地反映了时尚,北运河家族墓地反映了传统。物质表象的背后,是两个家族的生产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的差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