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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间收藏文物鉴定服务指南

 

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承担民间收藏文物免费鉴定工作,鉴定方式为目鉴,仅鉴定物品真伪及年代,并以口头方式告知,不出具证书,不估价,不交易,鉴定结论不作为司法鉴定结论,不具法律效力。

一、鉴定门类

1、陶瓷器、玉石器、古书画、金属器、杂项。

2、古籍善本、碑帖、古钱币等原则上不予鉴定。

3、出土(水)等国家规定禁止流通的文物及古生物化石、外国文物不予鉴定。

4、本中心只对实物进行鉴定。

二、鉴定时间及地点

1、时间:每周二上午9点至11点。(如遇法定节日或重大灾害等不可抗力无法进行鉴定的,将自动顺延至下周一相同时间段。)

2、地点: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58号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四楼鉴定室。

三、鉴定流程

1、咨询者提前电话咨询,预约鉴定门类、鉴定时间。咨询电话为23119579。

2、咨询者按预约时间前来鉴定,需携带鉴定物品及身份证,并填写《民间文物鉴定申请表》。

3、专项鉴定人员对实物进行鉴定,口头告知鉴定结论。

四、温馨提示

    为保证文物安全,楼内不得吸烟,并请鉴定者在鉴定期间妥善保管鉴定物品。

津公网安备 12010102000726号

津ICP备2020009454号

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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